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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本级]新余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矿一策”工程项目(渝水区)招标公告(网)

  • 2026-05-09

项目名称: [新余市本级]新余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矿一策”工程项目(渝水区)招标公告(网)

招标公司: 新余市渝水区工业和数字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一矿一策工程项目

项目地区:江西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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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一矿一策”工程项目(渝水区)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余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一矿一策”工程项目(渝水区) 已由新余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 ,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 新余市渝水区工业和数字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余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一矿一策”工程项目(渝水区)

2.2 项目 地点: 新余市渝水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涉及历史遗留废弃矿山 22座(图斑23个),图斑面积28.9056公顷,生态修复治理面积31.2408公顷 。(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578.28万元,本工程投资12524034.79元

2.5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 2026 年0 7 月 3 1日,竣工日期: 2027 年 12 月 3 1 日, 共 518 日历天。

2. 6 标段划分: 1 个施工标。

2. 7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合格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及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贰级。

(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 3)具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矿业工程)或以上,并持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无在建工程;

( 5)技术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或矿山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

(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自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 7)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质量员、施工员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有效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类证书 注:[若部分省市关键岗位的规定与我省不一致,提供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从其文件执行] ;

( 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开标当月之前连续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

( 9)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 ( )列为 “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自行提供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 10)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 2021 ]4 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 2021 ]19 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提供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 11)投标人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矿山生态修复等类似业绩。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 为必要条件之一, 联合体协议书中需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方,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且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两家,同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 标。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5月11日至2026年06月01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然资源工程版块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6 年 06 月0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正式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 ”事项说明。

6 . 有关说明

6.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6.2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6.3施工标严禁转包、分包,挂牌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6.4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

6.5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及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自然资源工程)或(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余市渝水区工业和数字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余经开区北区上乐大道 (大一路)1699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旭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铃山镇金鸡布村金鸡布9组51号

联 系 人: 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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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部门:新余市自然资源局渝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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