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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数字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9#宿舍楼装修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 2026-05-09

项目名称: 南城县数字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9#宿舍楼装修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江西万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宿舍楼装修工程劳务分包

项目地区:江西 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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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数字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9# 宿舍楼 装修工程劳务分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南城县数字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9#宿舍楼装修工程劳务分包 已经上级批准,且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自筹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计划工期: 暂定 210 日历天

2.3、项目地点: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及 以上资质 且含施工劳务资 质 。

四、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

4.1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具体详见附件1 - 工程量清单和附件 2 - 施工图)

4.2招标控制 总 价: 1403242.63元(具体详见附件1 - 工程量清单和 附件 2- 施工图)

4.2.1、以上控制价均含3%增值税费、含施工、含场内二次搬运费、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工费、材料费及配套辅材费(甲供材料除外)、 机械费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等一切费用,中标方需提供 3%增值税专用发票。

4.2.2、本工程的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时工程量以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结算 单价以附件 1- 工程量 清单中控制单价为基础, 根据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计取(中标下浮率 =1-中标总价/招标控制总价) ,结算单价不予调整 。

4.2.3、各潜在投标单位的投标总报价必须在合理竞争报价范围内(招标控制总价的0.87~0.97之间), 投标总报价范围为 1220821.09 元~ 1361145.35 元之间 ,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不参与排序。

4.2.4、 增减工程量的结算方式:( 1)清单内工程量的结算方式:工程量为暂定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和中标单价据实结算;(2)清单外工程量的结算方式:有中标单价的按中标单价结算,无中标单价的按招标人结算管理办法执行。

4.2.5、中标单位中标后严禁转包、违法分包等以任何形式变相转让中标项目,一经招标人或监管部门查实存在此类行为,尚未签订合同的,招标人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直接解除或终止合同,中标单位须无条件配合清场及资料交接,且招标人不予支付已完工程量对应款项,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因中标单位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给招标人造成工期延误、质量缺陷、安全事故、行政处罚及其他经济损失的,招标人有权依法追索全部损失,中标单位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将其违法行为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并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五、付款方式

5.1、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支付中标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或相应金额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诉讼管辖法院为南城县人民法院;2)担保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2、工程进度款由中标单位必须每个月提交实际完成工程量,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

5.3、工程完成100%工程量且经招标人确认后,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并同时退回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同时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及时足额付清所有农民工工资,如招标人发现中标单位套取农民工工资,招标人有权以此作为线索移送县社保局或县纪检进行立案;如招标人替中标单位垫付农民工工资,招标人有权从中标单位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如中标单位剩余的工程结算款不足以抵扣招标人垫付的农民工工资,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法诉追偿;

5.4、项目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完成工程量的97%,剩余保修金3%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后付清(不计利息);

5. 5、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或国内保理、银行承兑汇票、云企链等金融产品支付。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 1)选择银行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8 万元【转账时备注工程名称(如备注信息超过银行规定数字,可由投标人自行简写),以便核对查实,如 未注明工程名称或备注工程名称错误 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的信息如下:

① 户 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城支行

账 号:3605 0185 0350 0000 0022

② 户 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2022 2393 5440

③ 户 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县支行

账 号:9360040查看完整信息

( 2)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专栏中自行申请办理。服务热线400-000-2308。

6.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 6 年 5 月 12 日 下午 17时前。

6.3、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6.4、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未注明工程名称和备注工程名称错误,均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开标。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达招标人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确认为准。

七、报价材料

所有投标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7.1、报价单(详见附件 3 ,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3、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4、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6、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7、被委托人现场投标的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8、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9、附件1 - 工程量清单(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注:

1、投标单位投标时提供一份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提供一份投标文件备案。

2、多页的清单需每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如只有骑缝章不作为有效报价。

3、附件1-工程量清单,直接打印并 每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8.1、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网址: /nc/ )自行查看招标公告;

8.2、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5年 5 月 13 日 上午 9时30分 ;

8.3、开标地点(投标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 二 厅)。各潜在投标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带好相关投标资料到开标地点签到进行相关书面文字记录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8.4、 现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需递交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签到核对。

九、评标方法

9.1、本工程采用投标总报价进行报价,投标 总 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根据合理低价法进行有效报价排序,排序取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中标单价以附件 1 - 工程量清单中控制单价为基础,按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计取(中标下浮率 =1-中标总价/招标控制总价)。

9.2、资格要求不符合条件及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投标报价材料的投标单位,其报价均按作废无效的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9.3、各潜在投标单位的报价均不得高于控制单价和招标控制 总 价,否则均按作废无效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9.4、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报价单需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单模板进行填写报价且投标人不得更改报价单的相关内容,否则按无效报价标处理(详见附件 3 ,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无效报价标处理)。

9.5、如发生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标人终止合同等情形,经招标人认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价格合理,且经第二中标候选人同意,招标人有权选择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否则重新招标。

9.7、本次招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除外)。若投标单位中标,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

十、本项目采用以下 合理低价法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招标范围内的中标单价在工程决算时不得调整。

2、投标人不得低于成本报价竞争。

3、合理低价法中标后在履约时存在市场价格变化风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充分考虑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

4、因中标人原因,不履行施工合同,致使工程连续3天或累计5天停工,招标人可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中标单位履约责任或责任担保方的担保责任。

《一》、形式评审标准 (开标程序)

(一) 宣布开标会开始;

(二) 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是否有效;

(三) 按下列方式之一开标并验标:(根据现场情况而选定验标方式)

1、邀请招标项目或公开招标项目投标人等于或少于9家(含开标时实际递交标书在9家以内),按下列顺序开标:

(1) 先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和调整系数(μ)值;

(2)开启并查验商务标文件签章有效后, 宣布投标报价;

(3)按投标报价竞争方式确定合理低价(D)值及排序第一。

2、邀请招标项目或公开招标项目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等于或多于10家,按下列顺序开标:

(1)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有效后,首先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和调整系数(μ)值,再开启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商务标文件签章有效后,宣布投标报价,计算合理低价(D)值。

(2)将等于大于合理低价(D)值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最低报价为排序第一。

(3)当所有投标报价均小于合理低价(D)值或大于等于合理低价(D)值不足三家或大于等于(D)值的投标报价评审时全部出现废标,为防止流标,按下列方法解决:(D)值以上和以下仍有合理竞争报价3家及以上,则重新按本办法以上第(1)项规定(即投标人等于或少于9家)确定合理低价(D1)值,并将等于合理低价(D1)值报价排序第一。

《二》、商务标的合理性评审标准

(一)商务报价初步评审

1、投标报价(A)在0.97M≥A≥0.87M区间内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为无效标。

2、投标报价(A)在小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至大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0.87M值以内时(0.97M≥A≥0.87M),为合理竞争报价范围,合理竞争报价去掉3名最低投标报价后,随机抽取3个报价计算平均值。经评审中标排序人不足三家时,中标排序人数量自然减少。

3、投标报价竞争时,当出现下列三种情况时,(D)值以上和以下仍有合理竞争报价3家及以上,为防止流标,【即按(三)条排序方法执行重新计算合理低价(D1)值】(D)值以上和以下合理竞争投标报价可重新参与竞争、排序和评审一次(废标除外)。

( 1)大于或等于(D)值的投标报价不足三家;

( 2)所有投标报价小于(D)值;

( 3)大于或等于(D)值的投标报价评审时全部出现废标。

4、当所有投标报价(A)均超出合理竞争报价区,认定招标失败,要求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二)合理低价( D)值的计算

M——招标控制价

β——下浮让利系数,下浮让利系数β为0.970、0.965、0.960、0.955、0.950、0.945、0.94等7个系数(在开启投标报价前,当场随机抽取一个下浮让利系数)。

μ——招标控制价M值市场价格调整系数,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为0.980、0.975、0.970、0.965、0.960等5个系数(在开启报价前,当场随机抽取一个市场价格调整系数)。

D =(μM +βAP)÷2

D——合理低价(M、D、A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二位小数)

AP——合理竞争区报价平均值 (当场按下列方法随机抽取报价平均,每次抽取的报价重新放入后再进行下一次抽取)

AP=(A1+ A2……+ An)÷n

A——合理竞争报价[];

n——随机抽取的参与平均值计算的合理竞争报价数量。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仅有七家(含)及以内时,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后,当场随机抽取一个合理竞争报价( AP= A);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八家至十五家时,去掉二个最低报价后,当场随机抽取二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十六家以上时,去掉三个最低报价后,当场随机抽取三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三)合理低价的排序方法

1、合理低价(D)值确定后,大于或等于合理低价(D)值的合理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最低投标报价排序第一。排序第一中投标报价有并列者,有并列者时,现场随机摇号产生排序。

2、合理低价(D)值确定后,当所有合理投标报价小于合理低价D值或大于等于合理低价(D)值不足三家或大于等于(D)值的投标报价评审时全部出现废标时,则重新按下列方法之一随机重新确定合理低价(D1)值,重新排序和评审(排序有并列者时,排序方法同前项):

( 1)合理竞争报价仅有四家及以内时,由低到高依次直接排序,最低报价为重新确定的新合理低价(D1)值,并排序第一;

( 2)合理竞争报价在五家至七家重新排序前,去掉(D)值以下 [或以上;当(D)值以上有一家或二家时,应先去掉(D)值以上的,不足,再去掉(D)值以下一家最大的]两个最大和去掉(D)值以下一个最小投标报价后随机编号,随机抽取一个编号,该编号对应的投标报价既为重新确定的新合理低价(D1)值,并将其排序第一。其他大于新合理低价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依次排序;

( 3)合理竞争报价在八家及以上,重新排序前去掉(D)值以下(或以上;同上)两个最大和去掉(D)值以下二个最小投标报价后随机编号,随机抽取一个编号,该编号对应的投标报价既为重新确定的新合理低价(D1)值(电子化评标可直接随机抽取一个投标报价),并将其排序第一。其他大于新合理低价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依次排序。

十一、公示

11.1、招标人根据合理低价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中标人。

11.2、招标人自开标次日起3日内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网址:/nc/)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 3日(节假日超过 2 天的,公示期顺延最少应有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依法确定中标人。

十二、质量要求

12.1、 本工程需按质量标化工地标准组织施工, 过程中如不服从招标人管理,不按招标人聘请的第三方咨询单位技术指导组织施工,达不到质量标化工程的标准,招标人已书面通知(一次)仍未及时改正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未支付的工程款不予以支付,并按中标单位已完成工程量金额的 20%进行处罚,对招标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如履约保证金不能支付工程款,不能弥补招标方损失的,招标方有权予以法律起诉追偿,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12.2、 中标单位完成的工程实体的质量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规范的要求且必须达到抚州市优质工程标准。 达到墙面平整、阴阳角顺直方正,垂直平整无波浪、无接痕,涂料 /饰面色泽一致,无掉粉、起皮、漏刷、流挂、刷纹;地砖/地板平整无空鼓、缝隙均匀、通缝对齐,无错缝、无高低差,表面应洁净无划痕、无崩角、无污染、水渍、胶渍;吊顶平整无起伏,接缝顺直、宽窄一致,无裂缝、无变形,龙骨排布规整,检修口、灯具开孔方正居中、收口严实;墙地交界、墙顶交界、柜体与墙面、门窗套与墙体收口精细、顺直密实,各类管线、洁具、五金安装牢固端正、标高统一、排列整齐;开关、插座、灯具标高统一、成行成线,面板紧贴墙面无松动等质量要求;现场应整洁干净,建筑垃圾日清日结,无乱修补、无野蛮修补等。 本分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必须确保一次性验收通过,且需配合招标单位提供相关验收资料。若验收不合格,返工或整改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劳务费、人工费、检测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12. 3 、中标单位不服从招标人管理,不按图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情形,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未支付的工程款不予以支付,对投标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如履约保证金不能支付工程款,不能弥补招标方损失的,招标方有权予以法律起诉追偿,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12. 4 、中标单位不服从招标人管理,不按图施工,招标人已书面通知 一 次仍未及时改正的,招标人有权聘请第三方进场代为施工,因此产生所有的费用均从中标单位工程款中扣除,并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12.5、 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履行报验程序,经招标人项目部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中标单位未经报验或报验不合格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程实体质量、外观质量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要求的,中标单位须无条件返工整改,由此产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工期延误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同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每次违规行为处以人民币 2000元 /次 的经济处罚;若因此给招标人造成工期 、 经济损失 或其他 损失 与法律责任的,招标人有权依法全额追偿, 且 相关一切责任与费用均由中标单位 自行 承担。

十三、进度要求

13.1、工期:暂定210日历天 , 需 满足业主要求的工期进度。

13.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四方共同签字确认好倒排进度工期表后,中标单位应按照倒排进度工期表保证各道施工工序所需的工种人数、机械数量如期完工;中标单位应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和机械数量每天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书面约定。因招标人原因延误工期则工期顺延,因中标单位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则赔偿2000元/日历天,但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中标单位提前完成约定的工期,按2000元/日历天进行奖励,但累计的奖励金额不超过暂定合同总价的10%。因中标单位原因,不履行工期的约定、工程连续三天或累计五天停工,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13.3、中标单位施工过程中进度达不到工期要求,招标人已书面通知 一 次仍达不到进度要求,招标人有权聘请第三方进场代为施工,因此产生所有的费用均从中标单位工程款中扣除,并 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

十四、安全生产要求

14.1、招标人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如施工现场场所通道、供电设施电源等。中标单价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标单位应确保足额使用。

14.2、 本工程需按安全标化工地标准组织施工, 安全生产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且必须达到抚州市优质工程标准。过程中如不服从招标人管理,不按招标人聘请的第三方咨询单位技术指导组织施工,达不到安全标化工程的标准,招标人已书面通知(一次)仍未及时改正的,且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未支付的工程款不予以支付,并按中标单位已完成工程量金额的 20%进行处罚,对招标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如履约保证金不能支付工程款,不能弥补招标方损失的,招标方有权予以法律起诉追偿,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14.3、 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工伤保险由招标人购买,费用由招标人支出,中标人需与施工作业人员签订用工协议并负责提供资料及时办理保险事宜,中标单位劳务人员进场前必须完成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否则因中标单位安排的劳务人员进场前未办理工伤保险手续且造成工伤事故的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工伤理赔范围内由招标人负责,工伤理赔范围外由中标人负责,如招标人替中标人垫付工伤理赔外的金额,可向中标人进行追缴或从工程款中直接扣回。

14. 4 、本分部分项工程涉及到登高作业等比较危险的情况,要求中标单位应为该部分作业人员购买商业险 ,电工、焊工、登高、起重等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

14. 5 、中标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中标单位自行安排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严禁违章违规作业,因中标单位操作不当或未按安全规范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14. 6 、中标单位必须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聘请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中标单位员工在施工期间造成的任何事故伤害都由中标单位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14. 7 、中标方材料的二次搬运和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严禁违章违规作业,如因违章作业和违规施工作业造成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招标人概不负任何责任。

14.8、 交叉作业要求:按楼层、房间、区域划分专属工作面,泥工、油漆工、木工等应分区域错峰进场,严禁各工种随意串场、抢占工作面、混合作业,各班组进场、退场、工序交接需服从项目部统一调度,严禁私自抢工、擅自拆改防护设施。其中电焊、切割、打磨与喷漆、腻子、稀料易燃作业需错时分开,湿作业、粉尘作业、油漆作业错开同步施工,防污染、防火灾;严禁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施工。

十五、临水临电要求

15.1、中标单位负责配备二级、三级配电箱(开关箱)等所有一级配电箱以下的用电(含配电箱、从一级配电箱接出的电缆电线、电杆等主副材料),以及施工设备(机具)所需的所有电缆、电线、安装拆除及维护保养、夜间作业等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且需达到安全用电验收标准。

15.2、场地以内的主管以外的临时用水(含安装管道等主副材料),安装拆除及维护保养等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15.3、水电费由招标人承担,但中标单位须节约用电用水,禁止浪费。如中标单位故意浪费水电,招标人有权进行罚款。中标方的生活区设置必须在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未经相关单位的批准不得在生活区设置经营场所。

十六、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6.1、中标单位施工人员一切劳保用品由中标单位负责,包含安全带,安全帽,雨衣、雨鞋、手套、太阳灯、夜间照明灯具、小喇叭(应急使用)等。

16.2、施工现场因中标单位导致的扬尘,治理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

16.3、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建筑垃圾、剩余的甲供材料(投标人使用的)、回收的废弃材料(如塑料包装袋、空桶、包装袋等),应按招标人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堆放至指定地点(费用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结算时不再计取),如中标单位拒绝实施,招标人有权聘请其他劳务人员实施,产生的费用招标人有权从中标单位的进度款中扣除。

16.4、中标单位严禁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甲供材料、废弃可回收材料从施工红线范围内携带出去,若招标人每发现一次此类情况则罚款500元。

16.5、如经招标人发现监守自盗事件发生,招标人则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都由中标单位承担,并保留追究的权利。

16.6、 工完场清要求: 要做到 作业面无建筑垃圾、无碎砖木屑、无废料杂物;地面无积水、无泥浆、无粉尘堆积,边角、地漏、窗台无杂物残留;通道楼道畅通无垃圾、杂物堆放,建筑垃圾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外运;墙面、门窗、柜体、已完工饰面等成品表面应无涂料斑点、胶渍、污渍、划痕。如中标单位未按要求完成工完场清工作,招标人有权聘请第三方进场代为清理,因此产生所有的费用均从中标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十七、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

17.1、施工过程若有甲供材料或产品(设备)需要二次搬运,二次搬运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二次搬运费不另行计费。

17.2、中标单位负责招标图纸内所有的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如招标人安装的电梯(货梯)具备使用条件,中标人需做好电梯的保护工作并安全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电梯的损坏、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十八、成品保护要求

18.1、本分部分项工程未组织完工验收移交招标人之前,已完成的工程实体由中标单位负责保护,因未妥善保护而造成的返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18.2、中标单位有保护其他工种施工成品的义务,因中标人造成其他工种成品的破坏、损伤,由中标人承担修复或经济责任。

18.3、 中标单位需做好成品保护 ( 如 已完工 的 地面、门窗、墙面、柜体做 好 成品保护,防磕碰、污染、划伤 ) 直至移交给下一道工序,且需做好工序移交手续。(因未做成品保护造成的返工费以及返工的材料浪费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十九、其他要求

19.1、中标单位对材料的计量要准确,每种报量超过实际用量的5%,超出部分招标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中标单位对负责领取的材料有保管义务,并严加管控,杜绝浪费。造成损失的招标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

19.2、中标单位应配合材料送检,材料按招标单位指定位置堆放。

19.3、中标方的生活区设置必须在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招标人负责提供场区硬化及道路硬化,提供正常水源、电源(不含水费、电费);中标单位生活区的布置及环境卫生需满足检查要求。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在生活区设置经营场所。

19.4、本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19.5、 签订书面合同时以中标单位的中标价确定合同暂定价, 中标单价以附件 1 - 工程量清单中控制单价为基础,根据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计取(中标下浮率 =1-中标总价/招标控制总价) ,结算单价不予调整。

19.6、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应当自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起 7天内,订立书面固定单价合同,签订合同前需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或相应金额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中只允许诉讼管辖法院为南城县人民法院)。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将其拉黑三年( 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19.7、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1 9 . 8 、针对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投标单位,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19.9、中标单位每次请款时,均需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和用工协议复印件。因中标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而造成的恶意讨薪行为(相关部门留有讨薪记录的),每发生一次,招标人有权将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对其进行处罚,没收履约保证金,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19. 10 、中标单位负责施工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19.1 1 、潜在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充分考虑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谨慎报价。

19.1 2 、公告中未涉及的相关事宜,中标单位可与招标人合同中约定。

19.1 3 、参与 南城县数字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9#宿舍楼装修工程劳务分包 报价的投标单位,均视为完成响应本公告里的所有内容。若投标单位对本公告有疑问的请与招标代理联系。出具答疑或补充通知,答疑和补充通知为本项目招标的一部分。如遇有较大变动,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9.1 4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江西万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南城县建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南城县维也纳 18楼

联系人:罗芳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人:江西万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东四路工创集团

联系人:黄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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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南城县工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东四路工创集团

联系人:丁文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 1-工程量清单

附件 2-施工图

附件 3-报价单

附件 4- 授权委托书

202 6 年 05 月 06 日

附件 3

报 价 单

南城县数字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9# 宿舍楼 装修工程劳务分包

名称

其他内容

全费用

招标控制 总 价 (元)

全费用

投标总报价 (元)

装修工程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详见附件 1 - 工程量清单和 附件 2- 施工图 )

1403242.63

注:

1、 一切响应公告(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2 、 各潜在投标单位的投标总报价必须在合理竞争报价范围内(招标控制总价的 0.87~0.97之间),投标总报价范围为1220821.0 9 元~ 1361145.35元之间,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不参与排序。

3、中标单价以附件1 - 工程量清单中控制单价为基础,根据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计取(中标下浮率 =1-中标总价/招标控制总价)。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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