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修水县农业示范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7#楼玻璃幕墙,铝镁锰板屋面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 2026-05-09

项目名称: 修水县农业示范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7#楼玻璃幕墙,铝镁锰板屋面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玻璃幕墙铝镁锰板屋面工程

项目地区:江西 九江

免费查看原文

一、工程概况

(一)总承包单位: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宁红大道上;

(三)工程名称:修水县农业示范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7#楼玻璃幕墙,铝镁锰板屋面工程;

(四)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五)分包范围:

1、玻璃幕墙、铝镁锰板屋面等工程:包工包料(含自备登高平台、吊篮、脚手架、爬高、施工工机器具等完成本工程的一切机具设备及辅助用材)。含幕墙施工作业范围内的收口,封堵等。包括材料采购、施工,移交甲方之前的成品保护、样品的提供、现场协调、现场验收、产品保证、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2年的质量保修、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安全生产设施。

(六)投标报价、评标方式:

1、总控制价为 2312350元,(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2、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单价包干形式投标报价:本项工程费投标报价采用包干单价×工程量的形式,最终结算总价=实际工程量*投标单价,如后期现场因设计变更等原因对图纸布局、材料等进行变更或本清单存在漏算漏项等情况,则变更后(增加、漏算增加)的工程单价以财政评审全费用综合单价下浮18%为结算价(无财政评审的以甲方认可的全费用综合单价下浮18%为结算价)。同时,变更、签证提出后需遵照恒厦公司相关制度执行,非隐蔽工程三日内(隐蔽工程覆盖前)需经过恒厦公司经营部、质安部现场书面签字确认并加盖恒厦公司公章,否则恒厦公司不予认可。

3、选取方式:低价法中标。中标后按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的合同模板签订合同。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八)投标保证金:1万元整,如发现串标、围标、弃标等情况,没收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开标时银行转账凭证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如出现缺少视为弃标。开标后,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全额返还中标人,如果 中标人违约 ,将直接扣除保证金。

公司名称: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

税号:9查看完整信息726J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义宁镇衙前大道凤凰商厦主高楼6、7层 查看完整信息

开户行名称:九江银行修水支行 7272 4010 0100 155611

履约保证金:3万元整。五日内未转入履约保证金,合同作废,并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工程量完工至30%之后,开始按施工节点等比例退还。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二、报名条件

1、参与投标的主体必须持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主体,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参加。

2、投标公司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投资集团黑名单(投资集团关注类企业和个人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单位若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风险提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评审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之一,存在相关风险提示信息的投标将被否决。

5、分包队伍需配备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名(即为授权委托人)。需要所有工作面全部满铺施工,必须满足甲方施工人数要求。服从夜间加班。现场负责人必须是合同签约人。施工人员男性不得高于60岁,女性不得高于50岁,需为作业人员配置恒厦公司标识的劳保用品。

6、公示完成的三日内按恒厦公司版本签订合同,否则按废标处理,没收保证金。

7、中标后,驻场1人,不管开工与否,均需到现场驻场一周并打卡,勘探现场,熟悉现场施工情况。正式开工后,驻场人员不得更换,如更换,给予废标处里。驻场人员,长驻现场,每月打卡26天,一天四次,打卡天数不能满足的将按缺卡情况进行扣款。

三 、招标程序

(一)开标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下午15点00分;

(二)开标地点: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开标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招标单位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通知书发送之日起7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并立即施工,否则视为弃权。

四 、投标资格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盖公章以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5)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招标文件(盖公章以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7)投标报价单(盖公章以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8)承诺书(盖公章以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9)投标保证金(密封装好);

(10)驻场人员名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11)身份证原件(与授权人一致);

注:关于开标资料说明,1、提供资料必需清晰完整,如出现打印不清楚,无法辨别内容的资料,视为未提供对应资料,作废标处理;2、参与投标人必需为授权人本人;3、项目开标现场只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作为开标依据,不再接受任何其他资料证明;4、投标文件要求每页内容不得私自篡改,按要求加盖公章,不提供我司要求的文件均按废标处理,正本一份,各单位按以上顺序做好相关资料并装订成册并密封提交,密封的文件袋加盖公章。

招标单位: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涂女士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下载:

附件1 修水县农业示范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7#楼玻璃幕墙,铝镁锰板屋面工程分包招标文件.doc

附件2 修水县农业示范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7#楼玻璃幕墙,铝镁锰板屋面工程投标报价单.xlsx

附件3 委托书.doc

附件4 承诺书.docx

关联导读: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