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两年DRGs技术服务项目竞价公告
- 2026-03-25
项目名称: 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两年DRGs技术服务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62026032523200514
招标公司: 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标的物: DRGs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江西 宜春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两年DRGs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6202603252320051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晟楚 1590795****
报价起止时间: 2026-03-25 15:45 - 2026-03-30 18:00
采购单位: 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报价含运费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两年DRGs技术服务项目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描述: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DRGs技术服务项目;一、技术需求:一级菜单:数据导入、页面描述:支持导入国考(中、西医)病案首页的csv格式文件数据进行数据分析。;一、技术需求:二级菜单:CMI分析、三级菜单:全院分析、页面描述:汇总出院人次量、DRG总量、CMI、RW≥2占比等指标值。;一、技术需求:二级菜单:CMI分析、三级菜单:CMI分析、四级菜单:科室,根据离院科室汇总相关出院人次量、DRG总量、CMI等指标值。有科室指数。医生,根据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汇总相关出院人次量、DRG总量、CMI等指标值。有医生指数。;一、技术需求:二级菜单:病种结构、三级菜单:病种运营结构 病种诊疗结构、展示院内所有的DRG组/病种在科室相关数据指标情况。无病种指数 展示全院/科室/医生,收治患者大部分集中在哪些RW分段区间内。无病种指数;一、技术需求:二级菜单:手术分析。三级菜单:全院总览 手术分析、页面描述:展示全院手术及操作情况相关数据指标、占比和手术操作的数据。 以患者离院科室维度展示;一、技术需求:四级菜单:术者 手术/操作。页面描述:以术者+离院科室维度展示 以手术编码维度展示;一、技术需求:三级菜单:手术操作明细。页面描述:以人次(显示患者手术操作省考级别最高的一项)/例次(患者做过的所有手术操作)两个维度分别统计及其省考等级和国考等级。;一、技术需求:二级菜单:医疗安全、三级菜单:死亡病例。页面描述:展示全院死亡的病案明细;一、技术需求:二级菜单:医疗安全、三级菜单:并发症与一类切口、页面描述:省平台中并发症与一类切口;一、技术需求:二级菜单:单病种。页面描述:国考中各单病种的天数、费用、死亡率情况;一、技术需求:一级菜单:病例明细。页面描述:可以查看到住院病案首页的入组情况。;
次要参数要求: 2年 78500.00 -
买家留言:-
附件: 基于大数据医疗质量管理系统服务项目需求JC .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宜春市 袁州区 湛郎街道 江西省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两年DRGs技术服务项目 一、无效响应判定条款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个月内(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基准倒推)由其独立出具的院内门(急)诊质控报告一份,未提供该报告、报告内容不符合要求或经核实存在虚假响应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证明材料:须提供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一般商务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 1.1 医疗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成员中,应至少包含1名具备高级医疗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名具备中级医疗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名具备初级医疗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证明材料: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复印件)。 1.2 研究生学历人员: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成员中,应至少包含2名具有医学类或医院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或博士)的人员。 证明材料:须提供上述人员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2.实施周期要求 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周期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若中标人未能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技术需求内容完成项目实施,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中标人需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完全响应此工期要求。 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实施周期承诺函(格式自拟),明确承诺实施周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 3.售后服务要求 3.1 服务内容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所有招标范围内项目,确保在合同签订后1年内甲方可正常获取服务。 3.2 故障报修响应: 响应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期间为12小时,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为8小时。 远程指导:若电话中无法解决问题,应在2小时内通过网络远程方式进行指导。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