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上饶市广信区24辆机动车处置拍卖
- 2026-03-25
项目名称: [上饶市本级]上饶市广信区24辆机动车处置拍卖
项目编号: ZC26JX11021122
采购标的物: 机动车处置
项目地区:江西 南昌
项目编号: ZC26JX11021122
项目名称: 上饶市广信区24辆机动车处置拍卖
标的名称: 赣EN35Z2,挂牌价52,590.00元
赣EF07537,挂牌价260,350.00元
赣E07919,挂牌价39,970.00元
赣EU17C5,挂牌价11,440.00元
赣EF32D5,挂牌价12,340.00元
赣E3C824,挂牌价12,820.00元
赣ES01H3,挂牌价15,780.00元
赣EC3L08,挂牌价351,330.00元
赣EX0913,挂牌价50,710.00元
赣EC05N1,挂牌价37,060.00元
赣ES56N3,挂牌价76,370.00元
赣EE1T74,挂牌价75,020.00元
赣EX27T0,挂牌价100,380.00元
赣ED6L21,挂牌价139,340.00元
赣EX1247,挂牌价28,090.00元
赣EP85H0,挂牌价8,120.00元
赣EL85M0,挂牌价12,620.00元
赣EC35F0,挂牌价1,774,920.00元
赣ED60801,挂牌价49,200.00元
赣EF80861,挂牌价70,080.00元
赣EA2Y92,挂牌价95,570.00元
赣EZR072,挂牌价516,240.00元
赣EP57X0,挂牌价282,420.00元
赣EA8D76,挂牌价162,440.00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 江西省·上饶市·市辖区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 2026年03月25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6年04月08日
延期处理方式: 无
项目简介: 上饶市广信区24辆机动车处置拍卖,详见附件(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后再汇入,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重要信息披露: 1.评估与瑕疵披露依据:本次拍卖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说明,以江西君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君茗评报字[2026]第039号《评估报告》为核心依据,转让方已对报告中载明的已知瑕疵进行全面、如实披露。
2.本公告及附件所列标的新旧程度、规格、外观颜色、成色、品牌、重量、数量、实物状况、性能参数、尺寸等信息,仅为参考用途,最终以现场实物实际状况为准。
3.本次拍卖标的已完成法定前置程序,来源合法、权属清晰,转让方已取得完整所有权证明,标的无权利瑕疵、无抵押质押等权利负担。
4.保证金规则:一份保证金仅可对应竞拍一个标的,意向竞买方若需竞得多个标的,应按标的数量足额交纳相应保证金。
5.公告期间,意向竞买方应主动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务必通过现场看样、详细咨询、多方核实等方式,全面了解标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显性、隐性瑕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所有实际状况,后续不得就标的本身的状况提出异议。
6.竞买方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等,责任自负,转让方与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方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买方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买成交后竞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7.本次拍卖车辆不包括车牌号码,车辆保险、年检、过户及提档等所有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办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购置税、托运、维修、补办证件等,转让方协助提供相关材料。车辆一经拍卖成交,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车退款。车辆转让后,因车辆质量问题所引起的任何问题与转让方、拍卖方无关。
8.受让方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拍卖成交价款、佣金及产权交易费等全部费用,并汇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若受让方未按期付款,视为违约,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受让方资格,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受让方应在付清全部款项2个工作日内携身份证、成交确认书、银行回单(银行交款单据上需注明受让方姓名及所购车辆车牌号码)到转让方办理提取车辆档案手续;并由转让方将标的按现状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交付后转让方不承担车辆保管责任,车辆灭失、毁损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0.如车辆无保险须由受让方先行购买车险后方可提车;车辆办理过户、权属转移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1.转让方不负责办理本次拍卖所有车辆的过户等相关手续,受让方须自行办理。车辆过户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12.车辆如需外迁的,受让方参加拍卖前须向车辆迁入地车管部门查询核实尾气排放、转移登记等准入条件,转让方不对拍卖成交后能否转移登记做任何承诺和保证。外地户口需上当地车牌的,需咨询所属辖区相关经办单位及人员。因不符合条件报名参拍而导致无法转移登记时,视同受让方违约处理。
13.受让方须在标的交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权属转移登记的,每天按成交价1%收取滞纳金并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严重超期的由执法部门追缴车辆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14.具体未尽事宜详见《拍卖资料》。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是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拍卖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转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转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采用网络电子竞价的增价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移交清单,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
5.【合同签订时间】价款交清后,交易各方须在次日签订标的移交清单。
6.【交易税费】
(1)本次拍卖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交易服务费承担:由受让方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2026年4月14日前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标的交付时间为签订标的移交清单次日后,由转让方按交付时现状交付。
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该项目。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江西嘉德拍卖有限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17时前。
详情咨询:江西嘉德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10.【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后再汇入,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6年4月10日9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价款支付方式:价款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于交易成交后2026年4月14日前付清所有价款价款、履约保证金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价款、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转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转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返还原汇款账号,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方式: 详情咨询:江西嘉德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