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蜀口生态岛凤巢空间项目-绿化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 2026-03-24
项目名称: 泰和县蜀口生态岛凤巢空间项目-绿化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泰和县城兴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江西 吉安
泰和县蜀口生态岛凤巢空间项目绿化工程
公开询比价邀请函
因项 目建 设需要, 我公司就泰和县蜀口生态岛凤巢空间项目绿化工程,通过 “赣云采”以公开询比价的方式选聘施工作业单位,现诚邀各施工作业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泰和县蜀口生态岛凤巢空间项目
2.项目地点: 泰和县马市镇蜀口洲风景区( 105国道旁)
3.采购内容: 绿化工程
二、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 以系统要求时间为准
2.递交地点:“赣云采”系统
三、公告期限
以系统要求时间为准
四 、 报价方式
1.投标 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包含:
( 1)公开询比价邀请函;
( 2)附件一 报价承诺书;
( 3)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则无需);
( 4)附件三 工期承诺函;
( 5)附件四 《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 6)附件五 报价一览表;
( 7)附件六 绿化工程量清单及价格表;
( 8) 营业执照复印件;
(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10)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 11)项目现场踏勘水印照片;
( 12)投标保证金缴纳转账凭证(备注采购内容)复印件。
备注:投标报价须包含以上 (1)~(12)所有竞价文件,否则作废标处理。(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投标 文件扫描上传至 “赣云采”系统,该电子档具备纸质文件同等法律效应。
3.响应报价按各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清单作为评标依据,工程总量和总价以实际验收合格工程量为准核算,投标报价 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报价(不含税价)最低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价的原则 确定中标方,所报价格不能超过控制价。评审依据: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报价一览表、报价承诺书、工期承诺函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五、报价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具有乔灌木种植、草坪栽植等园林绿化工程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按要求提供完整的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每张页面均需加盖公章 。要求见询价邀请文件第四点 “ 报价方式 ”。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3)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根据《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详见附件五《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 可不用再提供第 3条所列资格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对《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若发现承诺不实将依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4.参与竞价的投标方不足3家,以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后合格投标方不足3家,作流标处理,重新竞价。
5.本项目采用“赣云采平台”进行公开询比 价 ,各参与报价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需要能够熟练地操作赣云采平台相关业务系统,了解并完全同意赣云采平台相关运行规则,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 “赣云采平台相关使用规则等其他要求”,下载地址赣云采官方首页通知公告(/),如有疑问请联系赣云采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601-0088。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公开 询 价内容
序号
名称
内容范围及规格参数
单位
工程量
控制 总 价(元)
1
绿化工程
具体详见附件六《绿化 工程量清单及价格表》
批
1
927355
备注
1、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 927355.00 元(包括完成苗木供应及栽种、养护等所需的全部金额 , 投标人分项报价不得超过控制单价,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否则作废标处理)。
2、支付方式:完成工程总量的50%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全部绿化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格工程总量的97%;剩余3%养护期结束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养护期两年)。
3、包含内容:包含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包含但不限于苗木装卸运输、移植、栽种、养护(养护期内包活,死亡包更换等)、包机械、售后服务等交付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签订协议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4、质量标准: 所供 苗木应与双方约定的品种、规格参数相一致,满足 国家《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11T 212-2017)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强制标准,满足甲方验收及相关规范要求 。
5、以上价格为含税单价,工程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验收合格工程量为准。
七、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包含但不限于苗木装卸运输、移植、栽种、养护(养护期内包活,死亡包更换等)、包机械、包税收、包售后服务等交付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签订协议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工地需由中标人购买保险,中标单位(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个人)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选聘方确定 中标单位 后有权对工程量清单、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单形式出具。
4.本次施工内容若在验收阶段出现验收不合格,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若未按时交付影响使用, 中标 单位必须承担由此给询价方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询价响应 中标 单位必须完全响应以上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5.报价方必须根据市场行情进行报价,保证工程的质量,若不能满足施工示意图纸要求,成交 中标单位 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6.投标人不得恶意低价投标,扰乱市场,导致延误项目进展。
7.投标人承诺按招标人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质量达到预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
8.如发生项目部投诉中标分包单位配合不到位,响应时效低,专业能力不满足工程需求等,经核实确认,取消其后续公开询价投标资格。
9 . 出现下列不良行为之一者,直接取消中标资格:
( 1 ) 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骗取供应商中标资格的;
( 2 ) 中标后不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履约 、 签订合同的;
( 3 ) 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 4 ) 提供产品或服务不合格的;
( 5 ) 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或有关代理机构串通的;
( 6 ) 向采购人员、招标人员、评委等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 7 ) 拒绝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 8 )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严重缺乏履约能力的 ;
( 9 ) 受到市级以上行业监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10 )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 11 )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10. 若投标人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初次将列入 泰和县城兴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黑名单,为期 6个月 , 同时没收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第二次将列入永久黑名单 , 同时没收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 中标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我公司,以减轻可能给我公司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中标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11. 本次采购招标中标结果公示期为 2日。对本次招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送达至我公司采购小组,联系人: 采购小组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八、现场勘察时间
为确保本次采购供应商供应材料同采购需求保持一致, 请投标单位自行现场勘察 ,对接现场,提前确认,并提供 项目现场踏勘水印照片 。
九、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开标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捌仟元整 ( ¥ 18000.00 元) ,该保证金在开标结束 5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则自动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 :中标方应在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前,按 中标合同价的 10% 缴纳履约保证金 , 工程完工 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 该 保证金全部无息退回。
3.保证金指定接收账户
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 泰和县城兴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和支行
银行账号: 23查看完整信息767。
4.保证金缴纳凭证应 备注 项目名称及 采购内容 ,缴纳 凭证 上的工程名称、金额必须与本项目工程名称、保证金额一致。
5. 中标单位应在平台确定预成交后 5个日历天内,缴纳赣云采平台佣金与履约保证金。若中标方未按时缴纳平台佣金及履约保证金,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
十、 履行期限
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服从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在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时间内完成绿化工程施工任务(具体施工工期以合同为准)。如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合同总价款的 0.1%,并进行警告,三次警告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另选聘供应商进行施工,已完成工程量将不支付相关工程款项。
十一、 联系方 式
采购单位:泰和县城兴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澄江大道 163号城控集团
联系人:采购小组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监督部门 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赣云采客服:电话: 400-601-0088
(咨询时间段:工作日,上午 8 : 30-12 : 00,下午14 : 00-17 :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