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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本级]上饶市广丰区丰溪水街4号楼等18处商铺经营权招租(5年)3

  • 2026-03-24

项目名称: [上饶市本级]上饶市广丰区丰溪水街4号楼等18处商铺经营权招租(5年)3

项目编号: JY26JX11021120

采购标的物: 商铺经营权招租

项目地区:江西 上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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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JY26JX11021120

项目名称: 上饶市广丰区丰溪水街4号楼等18处商铺经营权招租(5年)3

标的名称: 7号楼7-125、7-126,挂牌价48,662.00元

5号楼5-107、5-203、5-205、5-206、5-207,挂牌价276,108.00元

1号楼1-103、1-105,挂牌价138,054.00元

4号楼4-102,挂牌价98,808.00元

二期西侧1-102,挂牌价62,789.00元

4号楼4-105,挂牌价101,684.00元

二期西侧1-103,挂牌价58,114.00元

二期东侧1-201,挂牌价268,286.00元

4号楼4-101、4-116、4号楼4-201至203、4-205至213、4-215、4-216,挂牌价1,002,974.00元

4号楼4-103,挂牌价97,400.00元

4号楼4-106,挂牌价101,684.00元

6号楼6-210、6-211、6-216、6-217,挂牌价422,640.00元

二期南侧1-107,挂牌价31,370.00元

二期东侧2-118,挂牌价94,074.00元

1号楼1-205、1-206,挂牌价202,506.00元

二期西侧1-101,挂牌价62,052.00元

5号楼5-102,挂牌价109,941.00元

1号楼1-101,挂牌价33,610.00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 2026年03月24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6年03月30日

延期处理方式: 无

项目简介: 上饶市广丰区丰溪水街4号楼等18处商铺经营权招租(5年)3,详见附件。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

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丰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丰和评字[2025]第011号《评估报告》,招租方和拍卖人声明对本次拍卖标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新旧程度、规格、质量、数量、实物状况、性能参数、面积尺寸等,均以现状交付为准(面积增减的均不影响成交价款)。招租方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状况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3.公告期间,意向竞买人应主动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务必通过现场看样、详细咨询、多方核实等方式,全面了解标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显性、隐性瑕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所有实际状况,后续不得就标的本身的状况提出异议。

4.租赁期限为5年,所有标的给予4个月装修免租期。租金按年支付,每年缴纳一次。租金前两年保持不变,自第三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逐年递增1%。每年租金到期前一个月的15号之前缴清下一年租金。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须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承租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若承租人未按规定如期付清款项的视为违约,已交竞租保证金不予以退回,同时取消其承租人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且招租方有权追究二次拍租所产生不足费用的补偿。

5.承租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不低于2个月的成交租金,并向上取整(至百位),租赁期满无违约、无欠费的前提下,由招租方无息返还。

6.标的成交后,承租人如需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的(不得破坏或拆除承重主体和消防系统功能设施设备),否则承租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经济后果,同时招租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承租方采取相应的违约处理措施。

拍卖成交后,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内不得转租,如因特殊情况需转租,须提前向招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转租,否则视同违约。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5.【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支付全部价款后,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交易服务费承担:由承租方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标的物交付时间以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该项目。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江西嘉德拍拍卖有限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江西嘉德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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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6年4月1日14时30分

拍卖地点: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3层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价款支付方式:租金分期支付。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清首期租金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方式: 详情咨询:江西嘉德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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