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江西广播电视台制播系统更新项目建议书的函
- 2026-02-04
项目名称: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江西广播电视台制播系统更新项目建议书的函
项目编号: 2601-360000-04-05-890732
招标公司: 江西广播电视台
采购标的物: 制播系统更新项目
项目地区:江西 南昌
省广播电视局:
报来《关于报送江西广播电视台制播系统更新项目建议书的函》(赣广电函〔2026〕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打造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及科技型和创新型文化单位,原则同意江西广播电视台制播系统更新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名称:江西广播电视台制播系统更新项目(项目代码:2601-360000-04-05-890732)。
三、项目单位:江西广播电视台。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洪都中大道207号江西广播电视台。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更新江西广播电视台采集拍摄、后期制作、媒资管理、播出分发等技术系统。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在可研报告批复中再行明确。
六、项目总投资匡算为15500万元。具体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在可研报告批复中再行明确。
七、请贵单位指导项目单位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功能定位和建设内容等事项,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进一步测算和论证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抓紧落实规划、资金来源等建设条件,尽早提出具体建设方案,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八、请严格按照《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8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等有关规定,谋划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和配套设施,不得搭车建设或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不得搭车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杜绝闲置浪费现象。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