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坑田镇渝洲村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先行村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2025-08-28
项目名称: 永丰县坑田镇渝洲村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先行村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永丰县坑田镇洲头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路面改造提升、乡村先行村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地区:江西 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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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坑田镇渝洲村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先行村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8-28 来源: 【 打印本页 】 【 关闭本页 】
永丰县坑田镇渝洲村四融一共和美乡村
先行村 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经 永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永发改投资字 [2025]438 号)同意, 永丰县坑田镇渝洲村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先行村建设工程项目 现已具备选取承建单位条件,现就该项目发布选取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永丰县坑田镇洲头村村民委员会
二、工程名称: 永丰县坑田镇渝洲村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先行村建设工程项目
三、工程地点: 永丰县坑田镇 洲头村
四、工程概况: 永丰县坑田镇渝洲村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先行村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 3991723.73 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资金来源: 省级衔接资金 ( 吉财农指 [2024]77 号 )255 万元,省级农业转移支付资金 ( 吉财农指 [2025]15 号 )145 万元,自筹资金 50 万元。
六、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 招标控制价 3991723.73 元(其中暂列金 0 元)。
八、招标范围: (1) 路面改造提升 :5630 平方米 ;(2) 人居环境整治 : 新建停车位 20 个,公共照明 13 盏,弱电下地 5200 米,杆线整治,村庄清理,垃圾分类设施。生活污水治理 : 检修井、入户井各 25 组,生态池 2 个, DN100 污水管 1580 米,隔油池 50 个等 ; 自来水工程 :DN75 入户管网铺设 1500 米新建排水沟长 350 米,高 0.85 米、宽 0.6 米 ; 新建水渠闸门 1 座 ;(3) 景村融合 : 黄寮书院改造 260 平方米、村史馆改造 173 平方米、红色文化广场 500 平方米、生态小塘 4 个、公共广场 200 平方米、庭院经济打造 850 平方米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质量要求: 合格
十、工期: 100 日历天。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要求:拟派出的建造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 。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获得招标公告方式: 凡有意参加选取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下载选取公告等资料。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项目实行建造师现场签到,开始签到时间 8:30 分,截止签到时间 10:00 时,签到地点:林业局三楼开标厅 ( 可导航至林业局,
从大门上电梯至三楼 ) ; 未按时签到的,视同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因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无需现场提交原件。需将以下资料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一)《江西省建设工程要约价响应承诺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企业主要负责人经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本人身份证及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八大员”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提供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其中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专业)。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转账凭证放入电子选取承建单位文件中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零,但需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书,详见附件格式,须为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提供的证照为扫描件 )。
(二) 根据《永丰县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 “吉薪即付”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字 [2022]36 号)规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工伤保险参保承诺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须为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不参加围标串标承诺书(须为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以上证书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上述资料缺少一项或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均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十四、开标注意事项:
(一) 本项目除实行建造师现场签到外,其余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未按时签到的,视同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各潜在承建单位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潜在承建单位的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
(四)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五)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标人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并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①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②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六)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 - 投标人操作手册
(下载地址 /zlxz/ ),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十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 时间: 2025 年 9 月 2 日 10 时 00 分。
2. 地点: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
十六、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
(一)根据吉安市重点工程投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在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合同过程中明确下浮让利事项的通知》(吉评审办〔 2021 〕 1 号)文件规定的下浮让利系数乘以预算价确定要约价,招标控制价乘以让利系数为中标价〔下浮让利系数×(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 - 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 暂列金 额和暂估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3991723.73 (其中暂列金 0 元),设定下浮系数 0.92 ,招标要约价为: 3672385.83 元(其中暂列金 0 元) 。(备注:暂列金额和暂估价部分不参与下浮)。
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必须响应招标要约价,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进行系统随机编号,现场采用摇号机摇号。招标人随机抽取一家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再由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查验中标候选人的《江西省建设工程要约价响应承诺书》及相关证件证书,如查验不合格,再从其他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经确认无误后,录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特别说明:本项目有效投标单位数量超过 2000 家时,通过开标系统对投标单位进行随机编号,随机编号在 2000 之外的不参与中标候选人摇球。从随机编号为 1 至 2000 的投标单位中,通过现场摇号机方式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
(三)现场宣布预中标单位。
十七、各投标企业必须按照《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 2024 】 7 号文件通知,投标人不得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一经查实,不得列为中标单位(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
查询路途:进入 “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十八、 随机抽取结果经网上公示 2 日后,招标人向预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日内和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十九、履约保证金形式: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10% (中标单位可以提供现金、银行保函、信用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等方式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 28 天返还,不计利息。
二十、工期延误赔偿费: 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二 / 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2 %。
二十一、付款方式: 完成工程总量的 50% ,付至合同价款的 30% ,完成工程总量 100% ,付至合同价款的 80% ,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97% ,质保期( 1 年)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所有工程款 ( 不计利息 )
二十二、 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响应本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
二十三、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零万元整(¥ 0 元);需按吉市发改公管字【 2023 】 22 号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
二十四、其他需说明事项:
1. 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规定,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拟派建造师和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人多岗现象,以上人员若出现上述现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施工单位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建设单位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进行处罚,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当因工期延误赔偿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3. 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应依履行合同,并按施工图完成相关任务。中标人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招标人对中标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本工程不清标。
4.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5.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和预算编制费由中标人支付。
7. 本项目严禁违法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将上报相关监管部门,并作出相应处罚。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偿损失。
二十五、异议(投诉)受理方式
1. 异议受理
招标单位: 永丰县坑田镇洲头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刘晓仁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2. 投诉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后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永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受理电话: 0796-251 4228
招标单位: 永丰县坑田镇洲头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