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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本级]新余市人民医院位于团结西路2栋36号,24号等共计26个商铺三年期招租(第二次)

  • 2025-06-16

项目名称: [新余市本级]新余市人民医院位于团结西路2栋36号,24号等共计26个商铺三年期招租(第二次)

项目编号: JY25JX05017433

招标公司: 新余市国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招租

项目地区:江西 新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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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JY25JX05017433

项目名称: 新余市人民医院位于团结西路2栋36号、24号等共计26个商铺三年期招租(第二次)

标的名称: 团结西路9栋西85号商铺,挂牌价8,592.00元

团结西路2栋20号商铺,挂牌价16,608.00元

团结西路2栋38号商铺,挂牌价15,168.00元

团结西路9栋西81号商铺(带仓库),挂牌价16,608.00元

团结西路8栋41号商铺,挂牌价11,040.00元

团结西路8栋43号商铺,挂牌价7,152.00元

团结西路4栋44号商铺,挂牌价24,240.00元

团结西路4栋46号商铺,挂牌价13,296.00元

团结西路2栋24号商铺,挂牌价12,000.00元

团结西路8栋51号商铺,挂牌价3,600.00元

团结西路8栋47号商铺,挂牌价23,256.00元

团结西路8栋45号商铺,挂牌价22,560.00元

团结西路9栋83号商铺(带仓库),挂牌价14,160.00元

团结西路9栋89号商铺,挂牌价17,328.00元

团结西路8栋61号商铺,挂牌价16,128.00元

团结西路9栋西77号商铺(带仓库),挂牌价11,952.00元

团结西路2栋28号商铺,挂牌价29,237.00元

团结西路2栋26号商铺,挂牌价13,920.00元

团结西路8栋55号商铺,挂牌价24,048.00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 江西省·新余市·市辖区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 2025年06月16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6月20日

延期处理方式: 经披露交易信息后,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依法组织交易,成交后停止信息披露,发布成交信息,交易不成功的,视情况申请是否再进行信息披露。

项目简介: 标的1 团结西路2栋24号商铺,面积25㎡,挂牌价12000元/年。

标的2 团结西路2栋26号商铺,面积29㎡,挂牌价13920元/年。

标的3 团结西路2栋38号商铺,面积31.6㎡,挂牌价15168元/年。

标的4 团结西路2栋28号商铺,面积60.91㎡,挂牌价29237元/年。

标的5 团结西路4栋46号商铺,面积27.7㎡,挂牌价13296元/年。

标的6 团结西路9栋西81号商铺(带仓库),面积28.6/10㎡,挂牌价16608元/年。

标的7 团结西路8栋41号商铺,面积23㎡,挂牌价11040元/年。

标的8 团结西路8栋43号商铺,面积14.9㎡,挂牌价7152元/年。

标的9 团结西路8栋45号商铺,面积47㎡,挂牌价22560元/年。

标的10 团结西路8栋47号商铺,面积48.45㎡,挂牌价23256元/年。

标的11 团结西路8栋55号商铺,面积50.1㎡,挂牌价24048元/年。

标的12 团结西路9栋83号商铺(带仓库),面积23.5/10㎡,挂牌价14160元/年。

标的13 团结西路2栋20号商铺,面积34.6㎡,挂牌价16608元/年。

标的14 团结西路9栋西85号商铺,面积17.9㎡,挂牌价8592元/年。

标的15 团结西路8栋51号商铺,面积7.5㎡,挂牌价3600元/年。

标的16 团结西路9栋西77号商铺(带仓库),面积21.9/5㎡,挂牌价11952元/年。

标的17 团结西路4栋44号商铺,面积50.5㎡,挂牌价24240元/年。

标的18 团结西路9栋89号商铺,面积30.1/10㎡,挂牌价17328元/年。

标的19 团结西路8栋61号商铺,面积33.6㎡,挂牌价16128元/年。

重要信息披露: 一、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交易时间与地点

1、交易开始时间:

标的1 团结西路2栋24号商铺,2025年06月23日上午9时

标的2 团结西路2栋26号商铺,2025年06月23日上午9时

标的3 团结西路2栋38号商铺,2025年06月23日上午9时

标的4团结西路2栋28号商铺,2025年06月23日上午9时30分

标的5 团结西路4栋46号商铺,2025年06月23日上午9时30分

标的6 团结西路9栋西81号商铺(带仓库),2025年06月23日上午9时30分

标的7 团结西路8栋41号商铺,2025年06月23日上午10时

标的8 团结西路8栋43号商铺,2025年06月23日上午10时

标的9 团结西路8栋45号商铺,2025年06月23日上午10时

标的10 团结西路8栋47号商铺,2025年06月23日上午10时30分

标的11 团结西路8栋55号商铺,2025年06月23日上午10时30分

标的12 团结西路9栋83号商铺(带仓库),2025年06月23日上午10时30分

标的13团结西路2栋20号商铺,2025年06月23日上午11时

标的14 团结西路9栋西85号商铺,2025年06月23日上午11时

标的15 团结西路8栋51号商铺,2025年06月23日上午11时

标的16 团结西路9栋西77号商铺(带仓库),2025年06月23日上午11时30分

标的17 团结西路4栋44号商铺,2025年06月23日上午11时30分

标的18 团结西路9栋89号商铺,2025年06月23日上午11时30分

标的19团结西路8栋61号商铺,2025年06月23日上午11时30分

2、交易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06月16日至2025年06月20日17时止

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保证金(一次性缴纳竞拍保证金为挂牌价的30%)。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在银行的账户【要求同名,并在备注里注明:项目名称与标段(字数不超过15个)】转账。

开户名称: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注意事项: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或本单位)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四、报名及竞价流程

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先注册登记并激活CA锁(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完善注册基本信息),已经注册并激活CA锁的可以直接登录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对受让方需要具备的资格有实质性要求的,报名人还需按要求提交规定的资格材料并经审查符合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本次竞价会现场为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CA锁证书登录)登录该项目的网上交易大厅竞价。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10以上;竞买人应熟悉本次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展示报名期间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周一到周日:8:00-17:30),否则: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五、注意事项

1、报名要求:(1)报名者携带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租登记手续。自行网上报名者中标后也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方可与出租方签订合同;(2)守法经营,按章纳税,无违法违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自然人、年龄不得满60周岁。报名者须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3)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参与网络竞价:竞价人应提前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在该项目的网上交易大厅参与报价。

3、原承租人在同等价位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4、报价:竞价开始后,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出价为竞价阶段最高出价,有优先权的竞买人在竞价交易中可以行使优先权(即表示以该当前最高报价买受),交易结束前如无更高应价,则优先权人竞得标的;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权人在交易 结束前未作表示的(即加价或再次行使优先权),则标的由该最高报价人竞得。本条以上情况的成交均不得违反底价原则,即只有不低于保留价的报价才能成交,低于保留价的报价不能成交。

5、成交公告:竞价结束后主场交易中心在网上发布《成交公告》。

6、成交费用:代理佣金及交易服务费用按3年租金成交价总额的3.5%收取,由中标人承担。

7、租赁方式:(1)采取在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平台报名公开竞租,以动态报价的方式进行,由出价高者中标(中标价不含税费)。(2)如网上竞租报名者只有1人应价,竞租行为同样生效。

8、租赁缴纳方式:遵循先付后用原则,租金第一年全年缴清,后续租金一年一交,承租户须在前一个已交租金届满前30日交付下一个一年租金,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2%。

9、合同签订:拍租中标人须在中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缴纳一年租金、3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3年租金成交价总额的3.5%代理佣金及交易服务费,逾期未交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拍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签订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注:网络竞价竞买人需要先办理CA锁后才能进行报名参与竞价

CA办理地址:新余市五一南路翠湖天地青创共享办平台3楼东面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 查看完整信息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报名者条件:1、守法经营,按章纳税,无违法违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自然人、年龄不得满60周岁。报名者须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3、报名者在参加竞拍时应提交未被列入失信人执行名单、未被列入限制高消费等名单,无拖欠债务等相关承诺后证明。

经营范围:租赁店面不允许用于非法用途,所有店面均须从事正当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所有房屋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参与报名竞价,即视为已知悉项目标的的详细情况,并接受主要交易条件的所有条款。

2.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或以出租方的通知时间)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视为竞得人违约,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另行网上竞租标的。

3.出现如下情形的,竞买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退还,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1)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成交价款和代理佣金、交易服务费等其他相应款项的;

(2)项目成交后,买受人主动提出违约申请的。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按文件要求租期两年及以上要有递增幅度,从第二年起递增 2 %。

2.不得非法经营,不得从事殡葬业。

3.店面以交付时现状出租,店面装修消防手续等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若店面出现漏水等问题,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修葺并承担所有费用。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间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交租金。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对商铺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含水电气、门窗)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自行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并赔偿出租方的经济损失。

5.承租人自行办理水电开通,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6.租赁期间发生的卫生(含公共卫生间)、水电气、物业等其它费用都由承租人承担。

7.租赁期满,该商铺面向社会公开售卖或竞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或租赁权。

8.承租人不得利用商铺从事黄、赌、毒以及走私、贩私、制假、售假等违法活动,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房屋和场地上存放、生产和破坏的有害物品,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城市管理及市容环保要求。

9.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政府征用或其他非招租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租赁关系解除,招租人应按实际租赁期间收取租赁费用但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承租方承诺在招租人给予的合理期限内退出租赁商铺,若逾期未退出,招租人有权强制清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10.若招租人发现承租方提供资料不实,招租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没收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后发现承租方有上述行为,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11.若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或电费,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承租人同意若因其欠缴电费导致招租人垫付,招租人单方出具的垫付证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2.承租人所竞拍商铺不得转租。

13.在本公告发出之日止,仍未支付清本出租标的物上一个租赁期间的租赁费的租户没有资格参与本次该出租标的物的竞租;若该租户仍参与本次竞租,即使其竞得了本次出租标的物的承租权,出租人仍有权取消其竞标资格。

14.本市场对于本项目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承租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的新旧、面积、状况、质量、外观、性能、权属、数量等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

15.本次租赁的标的面积由委托人核定后提供,实际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若与提供的资料有出入,无论增减,均不影响本次租赁的成交和价格。

16.原租户必须在合同终止期满之日前无条件清空店面属于自己的活动资产,不得恶意损坏搬不动的装修设施,以便中标者入驻装修。如不按约定的时间搬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原租户承担法律责任。

17.标的展示:竞租人可自行实地踏勘标的所在位置,未去者视为已知。

联系方式: 新余市国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余市中山路606号(暨阳赣州银行旁楼梯四楼-开标室)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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