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5000万羽宁都黄鸡屠宰加工项目-冷库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DNT2025-GYL-010)的公开招标公告
- 2025-06-08
项目名称: 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5000万羽宁都黄鸡屠宰加工项目-冷库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DNT2025-GYL-010)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DNT2025-GYL-010
招标公司: 宁都县农投澎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冷库设备
项目地区:江西 赣州
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5000万羽宁都黄鸡屠宰加工项目-冷库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DNT2025-GYL-010)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5-06-08 20:55
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都县农投澎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 5000万羽宁都黄鸡屠宰加工项目-冷库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NDNT2025-GYL-010
(二)项目名称: 5000万羽宁都黄鸡屠宰加工项目-冷库设备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 11546320元
(四)最高限价: 11546320元
(五)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5000万羽宁都黄鸡屠宰加工项目-冷库设备采购项目
1
批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1546320元
本项目设定最高控制价为 11546320元
注 :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并完成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操作与使用培训。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有意向的响应供应商可在 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4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前到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华都豪庭3栋102室) ,采取现场或线上邮件报名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备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投标人收件邮箱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zzhxmglyxgs@163.com邮箱),以上报名资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注:未提供或资料不全导致报名不成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25年6月29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日)。
开标地点: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华都豪庭 3栋1楼,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出席公开招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地点: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华都豪庭3栋102室);届时请各潜在投标人准时出席公开招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核查、提交授权委托书。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6月28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提交方式应当采用网上银行转账或担保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支付,投标保证采用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打到招标代理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函原件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视为无效保证金,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注: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并标明“ 5000万羽宁都黄鸡屠宰加工项目-冷库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收款户名: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
账号: 2859000查看完整信息
( 1)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退款系统正常
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 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交易合同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提交方式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其中的任何一种非现金形式缴纳,选择银行转账的,成交供应商转入指定账户,选择保函的,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货物全部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收取,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后采购合同签订前转入指定账户或提供纸质保函。(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格式内容必须经采购人确认。)
3.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经初步验收合格到场设备价款的 30%,全部设备送到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设备试运行30天后,并且出具合格验收报告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余3%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不计利息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前均需提供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一) 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如属于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的价格给予优惠;限制国外投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都农投集团官网。
(十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一日,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都县农投澎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
联系方式 : 张先生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华都豪庭 3栋102室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