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仁县公共就业创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平台实体化场地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2025-06-06
项目名称: 关于崇仁县公共就业创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平台实体化场地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项目编号: 2504-361024-04-05-117466
招标公司: 崇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标的物: 公共就业创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平台实体化场地项目
项目地区:江西 抚州
关于 崇仁县公共就业创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平台实体化场地 项目 项目 建议书 的批复
崇仁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
你 单位 报来《崇仁县公共就业创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平台实体化场地 项目 项目 建议书 的 函 》(崇人社 函 〔 2025 〕 9 号 ) 文件 已 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 崇仁县公共就业创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平台实体化场地 项目 项目 建议书 ,现批复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崇仁县公共就业创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平台实体化场地 项目
二、拟建 地点: 县人防办一楼( 原 信访局 一楼 )
三 、建设性质: 改建 (装修)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 设 咨询窗口、立案窗口、 劳动人事争议 仲 裁庭、调解室、办公室、档案室 、会议室等, 面积 420 m² 左右 。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 : 项目投资 匡算 47.55 万元。资金 来源 为 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
六、该项目代码: 2504-361024-04-05-117466
七、建设期限: 2025年5月—2025年12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 崇仁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
九、有效期限: 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 可研报告 ,并报我委审批。
20 25 年 5 月 30 日
来源: 崇仁县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