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第一医院PCR仪(第二次)市场调研公告
- 2025-06-03
项目名称: 南昌市第一医院PCR仪(第二次)市场调研公告
招标公司: 南昌市第一医院
采购标的物: PCR仪
项目地区:江西 南昌
依据我院临床需要,拟对下列货 /服务进行市场调研,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 内容:
项目编号
项目 名称
数量
预算 金额(万元)
119
PCR仪
3
30
参数要求:(详见附件 1 )
二、报名要求及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 1 )报名时提供的规格型号须与谈判现场提供的规格型号相一致。
( 2 ) 近 3 年参与南昌市第一医院投标的产品制造商或授权的代理商有不诚信行为或不良记录或不严格履行合同的,医院不接受报名 ;
( 3 )为 方便审核,请把报名项目的项目名称 、 报名设备型号 、报名设备注册证的注册人名称、注册证编号 的情况一览表附在 报名 文件第一页 ;
( 4 ) 产品有售后服务问题的 供应 商,医院不接受报名 ;
( 5 )所投所有产品须持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特殊产品除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 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请到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依据 ) ,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7 )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设备 ( 耗材 ) 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或经销授权书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对提供材料不真实者予以取消中标资格。
( 8 ) 供应商需提供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shixin/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 )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 9 )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search/cr/ )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 10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加盖单位公章;
( 11 )如生产厂家是中小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供厂家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 12 )如报名产品属于节能产品需提供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 13 ) 如报名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需提供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 14 )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规模证明材料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加盖单位公章 ;
( 15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加盖单位公章;
( 1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加盖单位公章;
( 1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加盖单位公章;
( 18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 19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无安全事故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 20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 21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单位资质进行综合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市场调研。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 2023 〕 8 号),决定在我院政府采购领域推行供应商信用承诺制,对参加我院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以上 15-20 项资格材料。模版详见附件 2 。)
报名时要求提供以上所有资料正本一份至报名地点。
三、 市场调研 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 1 )以上第 二 项报名需要的所有资料(为方便审核,请把报价表附在标书第一页,其他报名材料按顺序依次附在报价表之后。)
( 2 )产品的介绍、产品的参数、产品彩页、产品的配置一览表加盖单位公章
( 3 )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产品技术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 4 )该产品 5 分钟 PPT 介绍用 U 盘拷贝带到谈判现场(切勿密封在谈判文件内) ;
( 5 )报名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模版详见附件 3 );
( 6 )该产品售后维修网点联系方式及售后维修承诺;
( 7 )如有 FDA 证书、 CE 证书需提供;
市场调研时谈判文件要求一正四副,密封。谈判现场须有产品制造商(厂家)代表在场。小型设备及耗材请务必携带样品至谈判现场。
四、报名时间: 2025 年 6 月 3 日至 2025 年 6 月 9 日 17 : 00 止,过期不予受理。
五、咨询(报名)地点: 南昌市第一医院东湖院区 ( 南昌市东湖区象山北路 128 号 ) 营养食堂八楼采购科 805 间
六、谈判时间: 另行通知
七、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李老师、孙老师),联系时间:上午 8 : 00-12:00 ,下午 14:30-17:30 (工作日)。
南昌市第一医院
附件 1:
PCR分析仪市场调研需求
序号
技术参数要求
1
样本容量 : ≥ 96 孔;
用耗材规格包括: 96 孔板、 8 联管,单管 ( 乳白色管、透明管、磨砂管 ) ;
2
荧光通道数 : ≥ 4 个;
适用荧光素: FAM 、 SYBR Green I 、 HEX 、 VIC 、 TET 、 JOE 、 ROX 、 Texas Red 、 Cy5 等;
3
仪器检测光源:高亮长寿命免维护 LED 光源;
4
荧光检测方式:检测器为光电二极管,顶部激发、顶部扫描,无荧光边缘效应;
5
模块控温范围: 0 ~ 100 ℃;
6
温度均匀性: ≤± 0.1 ℃;
7
温度速率:最大升温速率: ≥ 6.1 ℃ /s ,最大降温速率:≥ 5.0 ℃ /s ;
8
自动样本舱:样本舱可由触摸屏控制自动弹出 / 关闭,弹出状态时轻触样本仓可自动关闭;
9
软件分析功能:具备定性分析、绝对定量分析、相对定量分析、终点荧光分析、熔解曲线分析、 SNP 分析等;
10
数据传导:可接入 LIS 系统及本地局域网,可通过 U 盘导入、导出实验数据;可导出 CSV 、 Excel 、 TXT 等格式,开放数据端口,同步支持与 LIS 系统互联;
11
断电保护:实验数据实时保存,具有断电再通电后仪器自动恢复运行的功能,并且仪器可自行恢复未完成实验,无需等待电脑及软件打开操控;
12
配 A2 型生物安全柜 2 台,外形尺寸不大于 (L × D × H) 1100 × 750 × 2250mm 。
13
质保期:三年
附件 2:
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 (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
我单位 (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 (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或自然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 :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附件 3:
公平交易 诚实守信
南昌市第一医院投标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积极配合医院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维护医院的医疗秩序和良好形象,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坚决抵制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本公司 (含公司工作人员,下同)特作以下承诺:
一、在采购招投标活动及业务往来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决不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
二、决不向医院工作人员 (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下同)馈赠礼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等)。
三、决不向医院工作人员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不得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
四、决不到医院办公场所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向医生或相关工作人员发放各种形式的回扣。
五、本公司如违反本承诺,经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认定事实后,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公司:
投标人签名:
20 年 月 日
供应商在参加我院招标采购等经济活动中被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院采购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两年内禁止参加我院的招标采购等经济活动。
(一)报名成功后,无正当理由不参与投标行为,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评标的;
(二)投标截止后,无正当理由撤销其投标行为,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评标的;
(三)未按相关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影响采购人日常工作的;
(四)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或未经我院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五)违反合同约定,擅自降低货物质量等次和售后服务,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
(六)违反合同约定,未能完成全部货物、服务或工程项目,中途停止配送或者变相增加费用的;
(七)假冒他人名义质疑的;
(八)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
(九)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的;
(十)在招投标或物资采购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十一)违反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拖延供货时间的不诚信行为;
(十二)不遵守采购法律法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不良行为;
(十三)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评价规范》等规定,在履约抽检过程中对履约检查评价为差的,并被行政机关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的;
(十四)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院方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五)向医院有关人员馈赠礼品、提供宴请等,违反医院廉政协议的;
(十六)利用商业贿赂手段获取中标的;
(十七)在履行投标承诺或合同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给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安全事故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的;
(十八)未经我院同意,擅自修改合同内容的;
请各位投标供应商打印此页面至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反面(红体字无需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