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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本级]上饶市信州区金龙岗11号7直店铺招租(5年)

  • 2025-04-24

项目名称: [上饶市本级]上饶市信州区金龙岗11号7直店铺招租(5年)

项目编号: ZC25JX11016582

采购标的物: 店面招租店铺招租

项目地区:江西 上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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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ZC25JX11016582

项目名称: 上饶市信州区金龙岗11号7直店铺招租(5年)

标的名称: 上饶市信州区金龙岗11号(老法院)一楼3号店面招租(5年),挂牌价300,000.00元

上饶市信州区金龙岗11号(老法院)一楼5号、6号、7号店面招租(5年),挂牌价860,000.00元

上饶市信州区金龙岗11号(老法院)一楼4号店面招租(5年),挂牌价225,000.00元

上饶市信州区金龙岗11号(老法院)一楼8号、9号店面招租(5年),挂牌价500,000.00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 2025年04月24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4月29日

延期处理方式: 无

项目简介: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账号: 793901442700016

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德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德胜评报字(2025)第047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标的物有原承租户,原承租人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如原承租户此次未能竞得标的,新承租户负责承担原承租户4个月的租金(例如1号标的最终成交金额为10万元/年,月租金8333.33/月,新承租户承担金额为33333.33元),该4个月内原承租户可继续在该店铺经营,新承租户租赁期从原承租户搬离后开始起算。原承租户合同将于2025年5月10日到期,5月10日至9月9日的租金将由新承租户承担,新承租户的租赁期从2025年9月9日开始起算。

4.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半年租金到期前的10日前交清下个周期的租金,标的成交后三日内,交租至2025年12月31日及6个月租金的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是原承租户补齐原有保证金差额)赁期满后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招租方无息返还,如出现违约情况招租方可没收承租户履约保证金。

5.竞得标的物的承租户,必须由本人经营该标的物,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户不得转租,不得改变合同约定的店面经营使用方式,未经过招租人书面同意,私下转让及改变使用方式的视为违约,招租人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6.部分标的物年久失修,标的物存在漏水、下水道堵塞、卷闸门破损等问题,招租方将以现状交付使用,使用过程中出现漏水、下水道堵塞、卷闸门破损等问题均由承租户自行修缮,如影响使用可向招租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经招租方核实确实存在影响使用并经承租方修缮后,仍然达不到使用标准的经过招租方同意后可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无息退还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7.因标的物建设年代久远,如是新承租户承租,需对原有装修进行重新改造的必须提前将装修方案报给出租方审核后,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的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5.【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20个工作日内签订承租合同。

6.【交易税费】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赋、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承担的税费部分在依法缴纳后三日内,承租方应凭票将相应税款支付给出租方。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承租方在价款全额缴清后3日内,由招租方负责交付。

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jyxx/trade.html)查阅该项目。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德瑞达拍卖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详情咨询:江西德瑞达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手续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查看完整信息

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账号: 793901442700016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 2025年4月30日16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3楼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每半年支付一次。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首期价款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方式: 详情咨询:江西德瑞达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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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主体登录

附件: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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