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第一批小型灌区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
- 2026-09-25
项目名称: 丰城市第一批小型灌区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丰城市水利水电技术服务站
项目地区:江西 宜春
丰城市第一批小型灌区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城市第一批小型灌区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 ,招标人为 丰城市水利水电技术服务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 全过程咨询服务 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宜春市丰城市 。
2.2建设内容: 该项目为 丰城市 375处灌区生态环境治理, 主要 建设内容包括 375座山塘整治改造 、 渠道改造、工程环境整治、工程管理设施等。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1875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约15145万元 。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内容包括:
( 1 ) 项目管理咨询 服务 : 包括项目管理、设计与技术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管理、造价咨询、文件与档案管理、合同管理、验收管理等 ;
( 2 ) 勘察设计服务: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完成 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勘测服务工作,以及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含编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
( 3 ) 工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含平行检测) ; 协助施工过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中有关价格审核工作、协助开展合同工程完工结算审核工作;
2.4招标金额 :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1875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约15145万元。本次招标采用费率招标方式,招标控制总费率为5.53% ( 现阶段招标控制总费率及各分项控制费率,均以暂估工程建设费 15145万元为基数测算 ) ;最终技术服务费以初设批复建安工程费为结算基数,按中标费率计取。
投标人的投标总费率不得超过 5.53%,且各分项报价不得超过下表对应单项控制费率。投标人应对各分项费用 分别填报费率。最终技术服务费=初设批复建安工程费 ×中标费率。
序号
费用名称
控制费率( %)
最终技术服务费结算基数
1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费
0.12%
按初设批复建安工程费 计取
2
勘察 设计 服务 费
3.52%
按初设批复建安工程费 计取
3
工程 监理服务 费
1.02%
按初设批复建安工程费 计取
4
项目管理咨询 服务费
0.87%
按初设批复建安工程费 计取
合计
5.53%
2.5全过程工 程咨询工期: 暂定 730天,具体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止(其中勘察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同时做好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造价咨询工期:按照业主需求提供;监理服务期:包含施工期、保修期(1年)及工程竣工验收) 。
2.6标段划分: 1个全过程咨询服务标。
2.7质量要求: 全过程工程咨询技术服务以及出具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技术服务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 1 ) 投标人 ( 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 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 2 ) 具有 工程设计 水利行业乙级 或水库枢纽、 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
( 3 )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4 ) 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
( 5 )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6 ) 项目负责人:投标人 ( 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牵头人 )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 类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 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 7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连续 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 在投标单位或 联合体中牵头人 缴纳 养老保险 缴 费证明材料 。
( 8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 两 家 ( 含 两 家 ) 。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联合体成员以相同资质组合成联合体的, 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 9 ) 投标人 ( 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 必须是 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主体信用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或验证通过。
( 10 ) 投标人 ( 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提供承诺函】。
( 11 ) 投标人 ( 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提供承诺函】。
以上第 ( 1 ) 至 8 ) 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且清晰可辨;第 ( 9 ) 条需投标人自行打印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第 ( 10 ) 至 ( 11 ) 条需投标人自行出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函至电子投标文件 ( 格式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牵头人 ) ,请于 2026年9月2 5 日 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网址https://)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5.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网址https://)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 为 2026年10月21日 09时 3 0分 ( 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为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 1室 。
6.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 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 宜春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各潜在投标人 ( 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 ) 请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主体信用中完成 “水利勘察设计单位”注册登记,并以“水利勘察设计单位”身份登录 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进行本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和上传投标文件。具体操作中遇到问题可致电 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服务热线: 查看完整信息。
7.3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4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 丰城市水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丰城市水利水电技术服务站
地 址: 丰城市新城区府前路 439号
联系人: 万女士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创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丰城市孙渡街道富城社区三千套 B区
联 系 人: 徐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监 督 机 构: 丰城市水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