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宁都县中会,百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网)
- 2026-09-24
项目名称: [宁都县]宁都县中会,百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网)
招标公司: 宁都县水利局
采购标的物: 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大坝加固处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项目地区:江西 赣州
宁都县中会、百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一 、 招标条件
本次招 标项目 宁都县中会、百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已 由 赣州市发 展和 改 革委员会 立项批准、 赣州市水利局批 复 ,招标人为 宁都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对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施工单位,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加固处理、对输水隧洞进水口加固处理、完善大坝安全监测设施,改建进库及上坝公路。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2 个标段。
2.3 本次招标控制价金额分别为: ① 宁都县中会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3377407.60 元;
② 宁都县百胜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2254364.88 元。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但不局限于)所有内容。
2.5 建设地点: 宁都县 钓峰乡中罗村、 会同乡百胜村。
2. 6 计划 工期: 90 个日 历天(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7 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 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供评标委员会查验。)有效证明,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 7)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jxzbw/ )中完善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相关市场主体信息。
( 8)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为 “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以上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 9)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本项目开标当日召开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投标人宜委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相关事项的通知》。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中关于答辩会的注意事项,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未在规定时间(90分钟内)到场答辩,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10)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本项目施工阶段至交工或竣工验收期间,除因人员死亡、丧失劳动能力、参军入伍等情形外,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资格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约定的条件。凡是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人按照以下标准收取违约金:项目建造师按项目施工合同价总金额2%的额度/人/次且不低于15万元/人/次和不超过300万元/人/次的标准进行约定,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按不低于5万元/人/次的标准进行约定。
无论何种原因变更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后的关键岗位人员应至少在中标单位缴纳社保 6个月以上,且资质等级、业绩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低于变更前的关键岗位人员。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招标人有权利要求承包人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安全事故、违法乱纪的建造师和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直至招标人满意为止。
( 1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含证书截图)及查询网址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截图(含证书截图)的或建造师数量不满足的(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否决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虚假投标论处。投标人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相应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50人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
( 1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放入“见索即付”电子投标保函及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保函财务费用的相关原始凭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加盖开户行公章),投标保函格式详见附件。
( 13)投标人应当使用实名注册的计价软件锁和本单位的CA锁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标报价文件须由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受本单位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专业)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其投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web/)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26年 9 月 29 日起至 2026年 10 月 22 日 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5.2 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六、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10月23日10时00分 ,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 -投标人操作手册(水利)或(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7.3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5 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6 标段申报及定标原则:本项目共 2个标段。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参与2个标段中任意标段的投标或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2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本项目开评标顺序:按1标段→2标段)
7.7 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各投标单位需提供《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项目清单分解表(格式)》,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表格自行下载)。
7.8本次招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公示开标现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9 本项目施工标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及业主单位临时抽查,具体根据江西省水利厅有关文件执行。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都县水利局
地 址: 江西省宁都县博生西路 41号
联 系 人: 李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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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广建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 88号-1(01幢)18楼1805室
联 系 人:覃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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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单位: 宁都县水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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