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仁县河上镇群众活动场所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2026-09-24
项目名称: 关于崇仁县河上镇群众活动场所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招标公司: 崇仁县河上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群众活动场所新建工程项目
项目地区:江西 抚州
关于 崇仁县河上镇群众活动场所新建工程 项目建议书 的批复
崇仁县河上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 申请审批 崇仁县河上镇群众活动场所新建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函》(河府字〔 2026〕119号)收悉。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为提升全镇群众身体素质,丰富文化活动,拟实施崇仁县河上镇群众活动场所新建工程 。 经研究,原则同意 崇仁县河上镇群众活动场所新建工程 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名称: 崇仁县河上镇群众活动场所新建工程 (项目代码: 2609-361024-04-05-766932)
三、拟建地点: 河上镇人民政府综治楼后
四、项目单位: 崇仁县河上镇人民政府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水泥场地硬化长 195米 ,宽 3 米, 厚度 20公分,碎石垫层10公分, 总 面积 585平方米。
六、建设性质: 新建
七、项目计划建设工期: 2026年10月-2026年12月,工期3个月
八、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匡算 8.2 万元,资金来源为河上镇人民政府自有资金。
九、 接文后,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
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 26 年 9 月 17 日
来源: 崇仁县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