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黎川县湖坊乡水湖村2025年以工代赈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初设评审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 2026-08-11
项目名称: 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黎川县湖坊乡水湖村2025年以工代赈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初设评审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 抚黎购[2026]F40200107
招标公司: 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标公司: 中立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项目地区:江西 抚州
一、合同编号: 抚黎购[2026]F40200107-01
二、合同名称: 黎川县湖坊乡水湖村2025年以工代赈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初设评审合同
三、项目编号: 抚黎购[2026]F40200107
四、项目名称: 黎川县湖坊乡水湖村2025年以工代赈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初设评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黎川县京川大道180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供应商(乙方):中立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1201-1203室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黎川县湖坊乡水湖村2025年以工代赈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初设评审 1(个) ¥17,000.00 ¥17,000.00 根据黎川县项目的需要,对黎川县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报告、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专家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文件。 2、评审专家要求:成交方在开展工作过程时,邀请的专家应具有高工、教授或注册等职称。 3、评估工作要求: (1)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后,应当确定项目负责人,成立评估小组,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定期反馈评估工作进度,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评估报告; (2)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标题及文号、目录、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机构在评估工作中要求补充相关资料时,应当书面通知评估事项的项目单位。该书面通知及补充资料应当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 (3)评估报告应当附具项目负责人及评估小组成员名单,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和项目负责人的咨询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4)对其出具工作成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 (5)在相关业务开展过程中接受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 (6)为了更好的、及时的服务,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间,在当地应有驻点或办事处。
合同金额: 17,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6月11日至2027年06月24日
履约地点:黎川县行政中心640会议室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6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抚黎购[2026]F40200107-01.pdf
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