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铅山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检测招标公告
- 2026-06-25
项目名称: 江西省铅山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铅山县湖坊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设计、检测、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整治项目勘察
项目地区:江西 上饶
江西省铅山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整治项目堪察、设计、检测招标公告
赣建铅设招字[2026]第 2 号
江西省铅山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整治项目堪察、设计、检测 经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就公开招标的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江西省铅山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整治项目堪察、设计、检测。
2 、建设地点:铅山县湖坊镇。
3 、建设规模: 铅山县湖坊镇吴家村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场(面积约为71278平方米)开挖回填、截排水沟、防渗、污水治理等工作,采用水平防渗+垂直防渗的阻隔措施,实现35.48万立方米历史遗留固废的安全处置等工程
4 、工程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 24945.12 万元。
5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本项目勘察设计检测招标要约价格(招标控制价):暂估价为884.39万元(其中设计费381万元,勘察费260万元,检测费243.39万元),最终①设计费以本工程经财政评审后的财审价作为基准价,按重点项目全过程推进手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的4.5折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3。②勘察计费:本项目与传统市政和房建项目勘察不同,子项重金属污染河道底泥整治工程涉及河道底泥勘察为水上作业,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及《铅山县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的工作方案》执行,勘察费为固定总价。③检测费:参照关于发布《江西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的通知(赣环产协字[2019]39号)据实结算
6 、 工作范围包含且不限于:方案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初步设计、综合管线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等以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配合各个阶段专项报批报建、验收等。
7 、1、设计周期: 中标后45天内提交完整施工图(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2 、勘察测量工期:招标人签发进场通知书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承接的勘察工作,并提交相关成果(应满足设计进度);
3 、检测工期:中标后40天内提交CMA检测报告(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8 、本工程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所要求资质等。
2.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设计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并提供资质证书: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 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甲级;
③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
(2)工程勘察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并提供资质证书:
①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 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包含岩土工程和水文地质勘察)甲级资质。
1. 检测单位应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其项目批准表必须包含废水、土壤和水系沉淀物。
注: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上(1)-(3)项要求,除提供以上资质证书外,还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提供以上资质证书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承担):项目负责人(设计主持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还须提供身份证和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投标人 (或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 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
(5) 拟派各专业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除外):提供各专业人员相关证书、 身份证和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投标人 (或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 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 。投标人视项目需求可自行配备含以下各专业人员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岗位人员专业以岗位证书为准 。
序号
专业
注册资格或职称
人数
1
结构
注册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1 人
2
给排水
注册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1 人
3
岩土
注册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1 人
4
造价
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1 人
1. 外埠来赣投标单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 [2021]4 号)文规定,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
( 7 )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提供查询结果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七日内,查询结果有上述任一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 8 )投标人未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上饶市)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限内处罚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 9 )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或投标保函。
( 10 )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为便于对整个工程项目全程控制,在前期报审报批及后期施工环节,应设驻现场代表,并随工程进度调整现场代表专业人员(现场代表须为中标单位正式职工且为设计项目组成员,设立时间由发包人确定)。
(11)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投标文件内应提供有效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勘察、设计单位须提供以上(6)、(7)、(8)项,联合体检测单位须提供以上(7)项,非联合体单位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因本项目为电子化不见面开标,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 注明复印件的除外)全部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三、 其他说明
1 、中标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相关规定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视为自愿放弃中标。若第一中标排序人放弃中标或经核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将依法顺延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2 、本项目对未中标单位不实行经济补偿。
3 、本次设计招标采用 设计团队评分法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eb/网上报名;
2 、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材料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6月 25日至2026年 07 月 02 日。
注:本工程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07 月 20 日 09 时 分,开标地点为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铅山县湖坊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寰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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